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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∕8“污”性不改

先自己承認~~我是個“卒仔”~~
一是自己沒有道德勇氣去檢舉不法~~

二是連在自己blog寫個日記~都要有所保留~~

誰叫我們是普通小老百姓~很怕被告溜~~

 

 

今天用餐時~媽在說~~~~

這次選舉敢得話~~她大概可以賺個兩萬沒問題!!哇

走路工2000,普通是票500啦~也有人較大手筆一票1000

再加上如果再幫忙送coco去別人家的工資~

歷歷叩叩加起來大概就有一二萬可以賺了~~

 

 

其實幾乎每次選舉都嘛有錢可賺~多少而已

一聽媽講~再看到電視還在吵駙馬的事~

就覺得真是沒天理了~有賊當然是要抓沒錯

不過由做賊的來喊抓其他的賊就覺得很諷刺~
更覺沒什麼天理~~

 

 

其實自己是“卒仔”是一回事

拿錢來家裹的也都是認識的左右鄰居~

你實在是不敢去給人家攝影存證~告人家的~~
議員太太每天跟你一起在公園做運動~你敢嗎??~~~我不敢~~

而且就算有幸拿到那1000萬檢舉獎金

大概也會沒命花吧.........我想

 
N年前327府前大抗爭事件~
周玉X小姐在電台指控某黨發錢動員~結果被告
其實在我們看來~ 周小姐是穩贏不會輸的
當然啦~也要有有勇氣不像我們一樣“卒仔”的人願意挺身上庭啦
不然她說的事件~我們身處北中南的親友很多個都嘛有拿到
連中間人抽200~~我們也都知道啊~
告什麼告!!
又是做賊的人在喊抓人了~
有夠囂張的~氣死人了~
禮拜六要趕回去投票

用我們小小的一張選票表達一下不滿~
在一堆大賊中挑個有可能不是賊的來做官吧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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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nette0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