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五在桃園不小心看到新聞~那則新聞真把我笑翻了~很少政治新聞那麼好笑的~
一群記者圍著李X安問有關她雙重國籍的問題.....有趣的對話來了
"陳師孟也是擔任公職為什麼他的雙重國籍就有效,委員妳的就會沒效呢?"
"...hm.....這要視當時個人的意願如何決定國籍有沒有效......"第一個好笑的地方~
真要給李大委員拍拍手了~這種答案也能答得出來~有夠天兵的
然後勇敢的女記者又開口了:"那妳怎麼知道陳師孟的意願是不願意放棄他國國籍的呢?"
李慶安遲疑一兩秒答不出來,女記者又追問了一句最經典的話:"妳是他肚子裏的蛔蟲嗎?!"
哇~~~~~~~~~平時赤扒扒的李X安仍不改本色,回頭狠瞪了女記者一眼
隨便回答一句後轉身離去,因為太好笑了,我笑到沒聽到李蛔蟲委員那一句結尾話說了什麼
笑完後我的感覺只有五個字可以形容:報應+好爽  

好好一個立法委員不當要當個蛔蟲委員,真是活該!
也難怪蛔蟲委員的答案啦,大家對這種"自動失效"說很不陌生,因為幾個月前丫九先生才用過嘛
所以我又有一個感覺了....."上樑不正,下樑歪"
蛔蟲委員的哥哥也不差,力挺自家人可以理解
不過一樣死不認錯,只怪別人沒有法律常識,就無法苟同了
批評檢舉別人時不用證據,自己受人檢驗時倒理不直氣很壯了,要別人先拿證據說話
又是擺明了跟丫九先生一樣的做法嘛......
我們又不是他國公民也不任他國公職,怎麼拿資料,擺明了擺爛嘛
"嚴以待人,寬以律己"之極致表現,莫過於這些立委ㄓㄨ公了

一個立法委員知法玩法至此地步真是可惡
担任公職或參選民意代表之資格不都有明文規定嘛
"中華民國"法律不是成文法&剛性法嗎??
這些擔任多次立委的立法委員難道不識字嗎???
其實若他們仍那麼受台灣,那麼想為台灣人民服務也是有辦法的
只要用他們3/4國會多數去修法~
管他雙重國籍還是100重國籍,甚至火星球人藉,沒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
通通可以來中華民國擔任公職或參選民代
那國會不只不會有"無法可審"坐領乾薪的情況外~
也可以名正言順頂著他國公民身份坐領高薪了嘛~這麼簡單也不會
且這不也正是實踐老K黨黨訓"世界大同"世界一家的和樂融融的方法之一嘛!
What a wonderful world !
我支持修法!修法!修法!!修法!!!
快修法吧!不然下回蛔蟲委員又不知要變什麼委員了

至於那位勇敢的女記者~真要給她拍拍手加加油了~
面對一個一向氣焰囂張,有理無理時都不饒人的立法委員
有勇氣大聲當面對她提出質疑真的是很勇敢~
希望她不會從此失業了才好~~

很可惜不知在哪家媒體工作&是何芳名
不然一定打電話+傳真+上網留言+做宣傳海報幫她加加油~
雖然不知妳是何方人物~不過妳真是我的偶像~
除了我老公外~老爸老媽外~~再來就屬妳最棒囉~加油~

最後我又想到一件事了~
鄭弘儀在節目上問丫九總統~
選前立院副院長因開大車給社會觀感不好~
丫九候選人一通電話人家副院長馬上換小車~給社會一個好觀感~
現在為什麼不再致電蛔蟲委員請她拿出證據證明清白~再給社會一個好觀感呢?
我說鄭大哥呀~
一,人家現在是總統不是候選人身份了。
二,想當初丫九候選人自己都這套說法&做法,他有什麼臉去致電人家勒!
所以鄭大哥你就別癡人做夢了,不管是丫九總統也好,蛔蟲委員也罷沒人會理你的啦

。。。。如果那一億非法領取的薪資能拿回,送去給九二一或四川災民都比給蛔蟲委員用好
可惜了那一億元.........還有不知多少的募款所得勒...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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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nette0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