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晚餐時我拿出我的皮夾問老公~
"這個皮夾我用多久了啊?"
"至少有兩年了吧!"
"不止啦!應該五年有了哦~~前幾天我有看到一個皮夾還蠻好看的吶~在想要不要買吶~"~~
"買買買~喜歡就去買!不然用我送的LP包包也行啊!"
"我才不要咧!屁股開花,錢一直掉怎麼辦!"
"去買去買好了!"

哈哈~
看來我的新包包已經指日可揹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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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onette0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